厦门
全国站
关于征集并推荐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通知
厦经能函〔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厦门市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厦经能〔2008〕305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提高评估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能评服务体系,现拟继续公开征集并推荐节能评估中介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与相关材料:按照《厦门市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厦经能〔2008〕305号)要求提供。
二、相关事项:
(一)请有意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发展局能源处(厦门市政府东楼801室)。
(二)申报资料要实事求是,严禁造假、虚报等现象。
(三)申报材料经审查、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将列入我市推荐名单并在"市工业经济网"与"市节能公共服务网"公布。
(四)今后征集活动纳入日常管理,已推荐的企业不重复申报,未列入我市推荐名单的企业可随时申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厦门市能评中介机构推荐申报表
2. 《厦门市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厦经能〔2008〕305号)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4年1月7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