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企〔2014〕40号)的规定,现对《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通知》(厦经信企业函〔2014〕11号)有关评信收费及补助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收费及补助方式
各参评企业向评信机构缴交评信费用后,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凭评信机构的收费收据给予补助),待成长型中小企业考核认定工作结束后统一发放。
二、收费标准
主办方对评信机构在厦门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限价:
(一)凡参评的小微企业,无论参加过2014-2015年度以前(含2014-2015年度)评选的企业或新参评企业均按每户2000元计费。
(2)凡已参加过2014-2015年度以前(2014-2015年度)评选的中型企业,无论企业账面总资产多少均按每户3000元计费。
(3)对未参加过2014-2015年度以前(含2014-2015年度)评选的、且2014年末账面总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中型企业,按每户3000元计费;2014年末账面总资产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按每户5000元计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钦,电话:2218117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2月9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