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转口贸易、商业保理等重点业态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跨境电商方面,我省将推广实施进出境邮件“移动式”通关模式,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加快邮件、快件查验场所建设,支持通过邮路、快递发展跨境零售业务;海关加快实施进口环节行邮税电子计征模式,优化零售出口通关系统功能;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境电商商品,除必要的检疫处理外不实施品质检验。
在保税展示交易方面,将支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或实施范围之外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通过“区内仓库”和“区外店铺”联动,逐步形成进口商品订货中心、品牌托管中心,扩大进口份额;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开展区外展示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文化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开展文化创意研发和文化艺术品(产品)展示、拍卖、交易等业务。
在转口贸易方面,将支持与中资船公司合作,拓展内支线货源新市场和内支线中转业务;加快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推出拼箱业务监管新模式,吸引更多货物到自贸试验区开展出口集拼、进口分拨、转口集拼等业务;争取设立海铁联运监管中心,吸引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地区的货物选择我省港口转运出境;发挥自贸试验区功能优势,吸引跨国企业设立商品跨国采购中心、出口集运中心、进口分拨中心、转运配送中心。
在商业保理方面,将积极探索商业保理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再保理、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产品和模式的创新;支持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境内外发债,以及借用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等进行融资,通过设立保理行业发展基金等融资方式,解决商业保理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防范商业保理经营风险。(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