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同安区专场培训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自2008年实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以来,我市共有1939家次企业享受此项政策,减免税额21.6亿元,扶持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2015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用好该政策,市科技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深入同安区举办专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3月25日(周五)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同安区政府同安会堂
三、培训主要内容:详细解读政策精神,明确研发项目鉴定要求和研发费用归集要求
四、参会人员要求: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培训会由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各单位于3月24日(周四)下班前,以邮件形式反馈参会回执至邮箱takj@sina.com
联系人:叶进忆13859993285
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国税 厦门市地税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