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湖里区科技资金是区政府为支持科技创新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知识产权运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二、扶持范围
(一)运用发明专利进行新产品试制、中试、小批量试产项目;
(二)生产规模已达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扩产项目、运用专利技术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研发中试和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高新技术领域内且适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三)配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
(四)科技服务业项目。
(五)社会发展等其它项目。
三、主要扶持措施
(一)研发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1.优先扶持发明专利中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中试,给予30万元以内的扶持;
2.申报科技产业化项目,企业应具备项目生产规模已达到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年创税收已达到100万元以上,预测项目完成时新增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新增区级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30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预测区级税收每增加50万元,可再增加扶持30万元,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完成时实际销售收入、税收未达到预测的,按比例扣减扶持资金。
(二)科技奖励项目
1.获国家科技表彰的单位奖励30万元;获省政府或国家科技部门、科协部门及国家级学会表彰的单位奖励20万元;获市政府或省科技、科协部门表彰的单位奖励10万元。
2.当年获得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个人)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1万元;获厦门市专利奖的给予相应奖金1:1的配套奖励。
3.获区科技进步奖的表扬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4.当年首次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5.经认定获得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四、申办程序
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交科技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审计报告及技术资料。
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贷款合同和有效的付息单据。行政事业单位和协作单位申报项目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科技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申报的项目,由区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综合评审,也可委托法定中介机构评估、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湖里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