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转发省商务厅关于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商务厅、经信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商务服务业[2016]33号,详见附件)。文件明确了申请认定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的条件、材料以及认定程序。现予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省厅和我局网站关于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的申报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6]33号)。
厦门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6日
附 件 下 载:
·《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6]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