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在厦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88号,见附件)精神,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做好政策贯彻落实,现将我市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请各区人社局、各院校、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鼓励动员符合条件要求的辖区内工商注册毕业生创业项目积极申报。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二、按时完成项目资格初审工作
各区人社局、各院校、各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于3月23日前将联系方式上报市人社局。各区人社局要于4月27日前按要求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工作。
三、配合做好项目评审准备工作
请项目申报人密切关注项目申报评审动态信息,在项目通过资格复审后,做好配合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市人社局将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并按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于6月22日前向省毕业生办推荐上报项目。同时,各项目考核情况将作为今后我市评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若有技术或政策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就业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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