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厦门市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开始申报评审啦!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3月11日-4月20日期间,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市人社局将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于6月30日前向省毕业生办推荐上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