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技改补助)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号
03-K19049416-H-24-01-01
二、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技改补助)的事项编码、适用范围、事项类别、服务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咨询方式、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上一年度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
三、事项类别
惠企惠职
四、服务依据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集府〔2018〕194号)
五、受理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工信局
六、决定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工信局
七、办理条件
技改补助:
经核准或备案、当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企业当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若符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六条措施的通知》(集府〔2018〕193号)技术改造补助条件,可同时享受补助。
八、申报材料
1.《集美区成长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年度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2份(见附件2)
3.技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2份;
4.具备相关资质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技改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2份(见附件3: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设备清单)
5. 年度206-1或H206-1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份
6.税收审核材料:
①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年度缴纳税款明细表》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各1份,并提供相应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提供所要开具年度体现征收机关名称为集美区税务机关,收款国库名称为集美区金库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
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纳税证明原件1份(纳税期间按入库期开具);
③企业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原件及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原件各1份。
申报单位登陆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以上材料均为A4纸)
备:第5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10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
九、办理方式
将纸质材料送到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办理。
十、办理流程图
(一)流程图
1.普通企业
2.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2、审查
审核人员依据法定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
审批人员依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批,出具办理决定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申报受理:1年1次,每次1个月
承诺时限:普通企业30个工作日
无不良记录的企业30个工作日
成立非公党建的企业3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9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0592-6223369
(三)网上咨询
集美区政府网公众参与:http://www.jimei.gov.cn/hdzx/
集美区“办事服务”(表格下载):http://www.jimei.gov.cn/banshi/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一)现场监督投诉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14投诉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
0592-12345
(三)网上监督投诉
集美区政府网公众参与:http://www.jimei.gov.cn/hdzx/
十七、办理时间及地址:
1、7月1日至7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592-6223369
3、网上查询
集美区政府网办事服务(审批公示):http://sp.jimei.gov.cn:7086/spgs.jspx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592-6223369
3、网上查询
集美区政府网办事服务(审批公示):http://sp.jimei.gov.cn:7086/spgs.j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