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为培育和扶持一批成长潜能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适用对象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工商登记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集美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2.企业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不包含申报当年,下同)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均需同比增长10%及以上。
荣获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的企业,上市企业,已纳入市级及以上成长型企业等四类企业,只需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前的两个年度至申报之日没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三、主要扶持措施有哪些?
1.入库奖励:首次认定的成长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技改补助:经核准或备案、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企业当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若符合《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集府〔2017〕121号)技术改造补助条件,可同时享受补助。
3.厂房补助:企业扩大产能在集美辖区内新租用厂房,对其新租用厂房的租金给予7元/平方米/月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新租用厂房的租金总额,且单家企业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在符合土地、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增加容积率扩建厂房,通过验收后对增加的建筑面积给予1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研发奖励:企业申报立项的产学研合作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按该项目获得科技部门立项资助额的10%再给予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购买专利技术补助: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专利技术,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我区实施转化的,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支持企业融资:对企业在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免收担保费(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由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区级税收的9倍予以担保,对单个企业担保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申报程序是什么?
1.企业每年按集美惠企惠职指定时间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区经信局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区财政局核实企业纳税情况,由区安监局、集美环保局审核企业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区经信局根据各部门意见,拟定“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名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还有什么其他要求?
1.扶持措施补助期限适用于认定年度;企业当年度享受的各项奖励补助总金额不超过其对集美区财政的实际贡献。
2.除特殊说明,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和集美区出台的其他类同扶持政策时,可择优但不得重复享受。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18年3月23日起至本办法颁布之日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