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厦门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网传〔201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落实《厦门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辉跃(副市长)
副组长:
柯继安(市经信局局长)
黄珠龙(市财政局局长)
张全军(市金融办主任)
李伟平(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新潭(厦门银监局局长)
陈通汕(市府办副主任)
成 员:
傅如荣(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潘正(市经信局副局长)
曹伟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向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丘筱文(市金融办副主任)
郑卫国(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福明(厦门银监局副局长)
吴进强(厦门证监局巡视员)
张俊斌(厦门保监局副局长)
卢琳兵(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胡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戴乐生(市商务局副局长)
傅建洪(市国资委副主任)
叶飞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颜跃喜(思明区副区长)
黄平南(湖里区副区长)
李宗泽(集美区副区长)
张善美(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潘全胜(同安区副区长)
黄运(翔安区副区长)
林卫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总经济师)
林树溪(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产业对接财政扶持、产业对接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口业务部门设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反馈工作。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