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
厦国资产〔2021〕198 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 号)精神,助力受影响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纾困减负,展现国企责任担当,各市属国有企业要迅速行动,兑现政策,积极支持全市应对疫情影响,现就减租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金减免政策
1.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含国有独资、全资、国有控股等国有资本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国有企业)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以及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在有效合同期内,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详见附件 1)免收 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其他减半收取。
2.减免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另外,对减免租金的企业,在年度考核时给予额外加分。
3.超出上述情形的,由集团统一按内部决策程序自行决策。
二、切实推动政策落地
(一)梳理清单,迅速兑现
各企业应立即梳理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并尽快将减租政策逐家通知至最终承租户。各企业应与承租户明确减免方式,简化减租手续,但无须要求承租户申报材料,确保减租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各企业作为经营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减租管理细则和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在减租政策上打折扣、搞变通。存在转租情形的,国有企业应确保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切实惠及受疫情影响的承租户。
(三)建立台帐,细化管理
各企业应建立规范租金减免台账(详见附件2),指定专人落实进展情况,形成周报制度,填报《租金减免兑现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做好资料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租金减免档案规范完整。
三、监督检查
各集团应对下属子企业的减租政策落实及兑现情况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规范有序。市国资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集团租金减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专此通知。
1.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清单
2.租金减免台账(范本)
3.租金减免兑现情况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5日
(联系人:肖宇磁,2858551 华叶飞,2858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