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促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我市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五一”假日期间(4月30日—5月4日),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市民、游客、在厦人员采取以下优惠鼓励措施。
一、吃有优惠。鼓励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发放餐饮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二、购有让利。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发放购物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三、住有补贴。对入住限额以上酒店、宾馆(不含隔离酒店)的,按每间每晚1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四、游有折扣。全市A级景区实行门票五折优惠。优惠活动内容以各景区公告为准。
相关补助范围、补助资金限额及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公布。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