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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韩洁、何雨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这是国务院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为企业清障减负,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国将进一步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对此,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行动重点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清理举措:
一是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
三是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四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
五是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让各类违规收费“野蛮生长”,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解读:严立规矩:遏制“任性”收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
有“时间表”,也有“路线图”。国务院会议用“凡”“一律”“全部”“严禁”等字词给涉企收费立下严格规矩,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对此,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程海告诉记者,加入协会应该是协商自愿为主,但有些协会收费却没商量,不缴费就不能加入协会,有些考试、年检就无法通过,而协会提供的服务却很有限。
“此次提出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也就是规范‘红顶中介’收费,这是很有针对性的,直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怀宇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从费入手抓住了关键,出台一揽子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举措,面广力度大,聚焦了当前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挖掉“病根”: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
近些年,国家曾多次发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但乱收费仍屡禁不止,一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改头换面,沉渣再起。
一位从事煤炭深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国家推动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经推行,但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还是在收,涉煤收费清理的力度还是不够。
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地方层面也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累计取消收费就超过600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对这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会议强调:“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近些年的清理规范,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际上,一些行政部门的权力膨胀,是收费一直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部门开征名目繁多的费用,也意味着其行政权力过大,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胡怡建说。
王怀宇认为,造成涉企乱收费顽疾的原因,首先是政府权力边界不清,简政放权不到位,导致部分政府部门收费行为具有随意性,成了“一只乱动的手”。
透明监管:决不让乱收费“野蛮生长”
涉企收费,需要规范,也需要监管。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了监管举措,明确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王怀宇认为,涉企收费监管方式需要创新,不仅要畅通投诉举报等渠道,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将涉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费用使用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应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胡怡建建议。
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出,应该加大正税清费的力度,税是公开透明、法律明确规范的,但费的法律层次、管理监督等会有明显不足,也容易滋生腐败。
“这些措施的推进,效果会逐步显现,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要伴随着权力边界的清晰化。”王怀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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