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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福建省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 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0年,福建省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强化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此,《意见》从优先提供养老用地、分类给予税费优惠、加大公共财政补贴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意见》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依据职责分解到了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并明确了时间表、负责单位和具体要求。福建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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