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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的,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均可一次性获奖励100万元;对工业投资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分别可获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为进一步加速工业跨越发展,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速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企业、各县(市、区)做大做强工业企业。
构建九大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漳州市将培育产业龙头,构建以石化、食品、机械装备、钢铁、电子信息、建材、造纸、汽车汽配、生物医药等九大产业集群为重点的产业支撑。
其中,食品产业方面,以大闽食品、天福集团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功能食品和水产品精深加工,延长食品产业链;鼓励食品企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提高精深加工和市场开发水平。力争到2018年拥有产值上10亿元的食品企业25家以上,产值50亿-100亿元的食品企业3家以上,食品产业产值2000亿元,打响“中国食品名城”品牌。
汽车汽配产业方面,将以正兴车轮、金龙客车、正新橡胶等企业为龙头,将漳州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力争到2018年汽车汽配产业产值超500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方面,以片仔癀药业等企业为龙头,力争到2018年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超100亿元,打造省内生物医药研发制造新兴基地。
此外,漳州将继续推进核电、后石电厂8号机组、中海油漳州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力争中海油冷能利用及发电等项目尽快落地,推动漳州核电先行配套工程开工建设。
打造四大经济增长极
《意见》提出,将加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厦门港南岸新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东山岛经济开发区等四大经济增长极规划建设。
到2018年,四大经济增长极规模工业产值占全市的80%以上。
市级龙头企业奖100万
为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企业创新转型,无论是企业或工业投资考核前三名的各县(市、区),均可获奖励。
自今年1月1日起,漳州市委、市政府对漳州市工业发展提供各项奖励、补助资金,落实财税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金融扶持政策。
其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
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和企业所在地政府各承担50%;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老字号 、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福建省国际知名品牌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
此外,在鼓励电商企业发展方面,扶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方面,工业企业参加国外、港澳台、省外重点展会方面等均有奖励。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和2014年度省级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省农办:福建省第七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候选企业名单公示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渔业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和2013年度省级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省农办:福建省第七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名单公布公告
市府办:关于公布厦门市2011—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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