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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厦门特色”的厦门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不仅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帮大家管好了“保命钱”,更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日前获得了国家医保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国家医保专家组来厦实地评估
11月21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在厦门召开“厦门市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调研评估会”,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专家、全国18个省市人社厅(局)医保负责人以及南开大学等高校教授组成的调研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厦门市人社局情况汇报,与厦门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保监局等部门代表座谈,实地考察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等方式,对厦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践进行评估。厦门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的改革实践情况,得到了国家医保专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
据介绍,厦门是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开始时间仅次于九江和镇江。
1997年7月,厦门将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统一并轨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采用单一的按服务单元付费模式。2004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2005年首推10个单病种,发展至今形成了门诊采用按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结算为辅;住院采用按服务单元为主,按病种、按项目结算为辅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单病种数25个。厦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经过17年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医疗机构多元化发展。
厦门医保付费方式体现厦门特点
国家医保专家评估组认为,厦门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的改革体现了鲜明的“厦门特色”,比如科学制定结算指标、建立合理调整与偿付结算机制、实行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等,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的特点。
医保质量监管体系的实施,通过服务协议管理、年度考核、第三方审计制度、实名申报信用记分管理制度等监督管理组合拳,有利地保证了支付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特别是厦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与支付制度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将监管的重点从事后管理转向事前预警和医疗服务的全过程转变,给与会专家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值得各地认真总结、学习和借鉴。
专家们表示,厦门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效果真实可信,有很强的说服力,实现了医保支付制度的改革初衷。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这项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抓住机遇主动推动改革;坚持实事求是从医疗费合理增长的实际出发,实现医院和医保的共同发展;建立三方协商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和良性互动———专家们说,这些都是很好的“厦门经验”,为全国提供了成功范例,有很强的启示作用,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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