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的税收负担有何影响?企业如何选择正确的计税方法?企业如何加强材料采购管理……昨日,为推动“营改增”政策在建安企业的精准落地,助力建安企业发展,集美国地税与集美区政府合作,举办建安企业“营改增”政策深度解析会,吸引了辖区近30家建安企业参加。活动邀请了集美大学财经学院财税系主任、副教授吴俊龙老师,针对建安企业普遍存在的三大疑惑,吴俊龙一一进行深度解析,为企业支招。
计税基础减少
税负有所下降
在吴俊龙看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为价外税,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在同等条件下,与营业税征税模式相比较,计税基础减少,从而税负下降。
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呢?“不一定上升。”吴俊龙告诉企业,应纳税额取决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与工程结算收入密不可分,进项税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又成正相关,因此,企业对上述要素应格外关注,准确把握其中的关系。
看税负平衡点
选择计税方法
那么对于一些既可选择一般纳税人又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项目,纳税人该如何正确选择计税方法呢?这是企业经常纠结的问题。吴俊龙指出,应注意税负平衡点,当购进项目金额超过工程结算收入一定比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负较低;反之,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购进项目金额不仅包括工程项目成本也包括期间费用中的购进项目,也包括购进材料和购进固定资产、设备租赁费。据悉,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抵扣率既有17%也可能有13%、11%、6%、3%。
“一般纳税人需要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专业的会计人员,所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时,同时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吴俊龙说。
规范进项管理
有利降低税负
吴俊龙提醒在座的建安企业,要把税负降到最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规范进项管理。因此,如何加强采购管理,也是一门必修课。
在讲座中,吴俊龙提到,正确选择采购对象便是其中的小窍门。纳税人若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应尽量以一般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在同等条件下,可尽量选择含税价格更低的采购对象。
骨干现场答疑
企业收获颇丰
“建筑安装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刚推行营改增时,由于抵扣差别很大,企业也有点不适应。国地税联合开了一场又一场的讲座为我们讲解实际操作,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也抵御了税收风险。”广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洪建发告诉记者。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税企双方互动频繁,税务部门业务骨干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今天的讲座老师都是讲实例,税务干部也是现场给我们解答,及时地解答困扰我们的问题,让我们对政策的把握更为精准,对项目抵扣有更清晰的认识。我们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把好政策为我所用,转化为真金白银!”吉兴建筑集团财务总监陈东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