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中小〔2016〕37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6〕391号)精神,我委继续联合厦门大学开展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面向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及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组织选拔、推荐学员,报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开展领军人才培训。
(二)培训人数。计划推荐选拔并培训学员45名。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四)培训成果。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厦门大学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福建省“海纳百川”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福建经信智库。
二、工作安排
(一)学员选拔采取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厦门大学编制了《2016-2017年度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厦门大学——福建班)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编制印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厦门大学招生简章,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填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附件1),于8月10日前汇总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要做好学员报名汇总和选拔推荐工作,报送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时抄送我委。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的学员,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按照工信部、我委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填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8月10日前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抄送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电 话:0591-87803882、83833865、15059157260;
网 站:http://www.xmuedp.com。
2.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电 话:0591-87833147、87856058;
传 真:0591-87833147;
邮 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