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能源管理负责人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市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节约能源法》、《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要求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管理制度的规定,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我局")公布了新一轮全市重点用能单位160家,并要求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及清洁生产工作,重新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向我局备案。为宣传贯彻落实最新节能政策法规及节能标准,落实各项节能制度,加强节能管理经验交流,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我局定于2016年11月中旬免费举办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承办单位
本次培训由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具体承办。
二、培训内容
我国能源形势,能源消费和生产革命路线图,节能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节能标准,先进节能管理制度,最新节能技术、产品及节能改造案例等(详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全市16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负责人(每家企业各1名),企业名单详见《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厦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厦经信能源〔2016〕191号)(网址链接:http://xmecc.xmsme.cn/2016-6/201666173527.htm)。
四、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会期两天,住宿一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培训地点
厦门市委党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坐公交854路、859路、845路到海沧新阳站下车,转805路到终点站下车即可)。党校联系电话:7791199。
六、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并派专人参加培训,并于11月4日前完成报名。参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陆厦门节能公共服务网(www.xmecc.com),点击最右上侧的"网上报名"链接(或点击本培训通知链接),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
联系人:
林秀明:5126673、13850011237
颜伟庆:5126673、13906020504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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