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厦国资组〔2016〕457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按照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五大发展”示范市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我市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根据《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和〈厦门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厦人社﹝2016﹞294号)精神,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本市困难人员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为推动国企改革和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促进产业升级与扩大就业协同推进,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应届毕业生招收计划。
二、深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网上双选月”活动。积极拓宽就业空间,引导毕业生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分流布局,并为有就业意愿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三、持续做好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发布工作,拓宽信息发布范围。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和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违规限制等行为,促进就业公平。
四、倡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招收困难人员、特殊群体。加大力度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促进就业的潜能和效力,彰显国企社会担当。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