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发放2500元

发布时间:2017/1/4 9:22:37
来源:海西晨报
  从1月1日起,如果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幸去世并办理户籍注销手续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领取2500元。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无丧葬待遇的政策空白。
 
  根据这一新办法,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待遇标准为一次性发放2500元。这一待遇可与厦门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待遇同时享受。
 
  链接
 
  丧葬补助金这样申领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1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待遇领取人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一)死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待遇领取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的死亡火化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若原待遇领取人的银行账户已注销,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银行账户变更:
 
  1.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与已死亡的待遇领取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公证书);
 
  2.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厦门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出具的领取丧葬补助金声明。
 
  原待遇领取人的丧葬补助金及个人账户余额(需扣除因未及时进行死亡申报所多发放的养老金)转入待遇领取人原按月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原待遇领取人账户注销的,转至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