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2017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4月4日—5月31日

发布时间:2017/4/1 9:47:02
来源:海西晨报

  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17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变化,个人缴费标准将由上年度的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150元。

  厦门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17】12号),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4月4日—5月31日。为确保医保卡从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能正常使用,参保人需在6月底前完成缴费。

  办理银联委托代扣的参保人,5月底前需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地税部门将在6月4日—6月25日扣款。对个别扣款不成功的,地税部门将于7月4日—25日补扣。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其他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办。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在厦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一人一号,自首次参保产生后就终身不变。原在村居参保并办理委托的未成年人转学校参保后,已办理的缴费一卡通委托未撤销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办理。

  此外,自2017社保年度起,在校学生的缴费方式,除原有的学校代缴模式外,新增“个人自缴”模式。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选择在校参保学生的缴费方式。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的在校参保学生,地税部门将分配一卡通缴费用户号,由参保学生或家长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

  据介绍,2017年4月4日前,市地税局将把所有在校参保学生的城乡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由原来的“代缴”模式统一转化为“自缴”模式。要保留“代缴”模式的学校,需于2017年5月30日前,通过地税网站将“缴费方式”变更为“本单位参保”。

  你问我答

  问:扣款不成功,如何补缴费?

  答:已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和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款的,可登录厦门地税官网 (www.xm-l-tax.gov.cn),进入“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采用“学校代缴”缴费方式的需要补缴的在校参保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问:信息变更或停续保如何办理?

  答: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已停止其2017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继续参保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为确保老毕业生到新校的参保接续,也避免误收多收社保费,各学校应及时对已离校毕业生做好停保手续。参保人员需办理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17年5月25日前向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