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加快项目进度,以加快商品房入市,增加市场供应。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获悉,厦门市建设局将通过七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厦门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项目建设进展方面,《通知》中明确,已取得土地尚未开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全面开工建设,并做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果是已开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增投促投措施加快项目进度,符合预售条件的,要加快商品房入市,增加市场供应。《通知》中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市房地产业协会要发挥积极作用,加快推动房地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开发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舆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对于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与中介串通垄断房源、内部预定、一房多卖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中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坚决杜绝,并且严格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厦门市建设局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检查结果将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结合,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林泓 常海军)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