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市共有3784户企业获评信用A级纳税人,登上纳税信用“红榜”的A、B级纳税人占比达91.19%,同比增长了30%。昨日上午,市国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我市2016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此次共有9.66万户厦门企业被评定了纳税信用级别。未参与评定的企业主要是2016年度没有生产经营收入,或纳税不满一个纳税年度。评定结果显示,2016年度全市有3242户纳税人获评信用D级,占比3.36%,比上年少了1746户,下降35个百分点。
个体户评价首次纳入试点
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首次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了评价试点。税务人员表示,我市的信用A级纳税人将可以享受到厦门27个部门联合推出的41项激励措施。目前,相关激励措施的文件已经在会签当中,很快就会开始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市税务机关也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精神与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D级纳税人三年无法“翻身”
据了解,我市的纳税信用级别每年度评价一次。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在发票领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享有“优待”。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将直接被判为D级。对纳税信用欠佳的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也将采用限量供应发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等严格管理措施。
纳税人如果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向国地税指标扣分有异议的一方提出申请。否则一旦被评定为D级,该结果将保留两年,这意味着企业在第三年也将不能评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