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税务部门获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续考虑了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的一些特殊的情况,做出一些优惠的安排,也为在大陆发展的台企台胞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介绍,新税法对构成居民个人的时间判定标准作了调整,由一年调到183天。为了吸引境外人才,并维持政策预期稳定,新政平移了原来条例中对无住所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免税规定,并适当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对非居民纳税人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征个税的期限从五年延长到六年。也就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对来华的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优惠,有利于扩大开放和吸引境外人才。
总部在台湾的厦门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公司负责人郭祷良告诉记者,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中高层都是台湾总部直接派遣,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深入,不管是来自台湾的中高层还是企业在大陆招聘的人才都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这让投资人对大陆分公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
据悉,为了让辖内台企、台胞更好地了解惠台及个税新政、做好个税过渡期申报工作,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台办等部门开展了多场惠台60条暨个人所得税政策培训会,面向台资企业和台湾创业青年全方位解读个人所得税新政,为台企台胞带去一系列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