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4/19 11:45:48
来源:市工信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
 
厦工信企业〔2019〕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企业〔2016〕413号)规定,将我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纳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体系,并开展运营评价工作,同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具体内容,制定年度运营评价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照《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19年5月22日前提交有关材料。
 
  附件: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企业〔2016〕413号)相关内容及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一)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简称“窗口服务平台”)。
 
  (二)2018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示范平台”)。
 
  (三)2018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
 
  以上窗口服务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下文中将统一称为“窗口平台”,其运营服务机构统称“窗口平台运营机构”。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分为二部分:
 
  一是窗口平台服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指窗口平台年度内建设情况、为厦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效及财务指标评价,主要评价方式为定量评价。
 
  二是窗口平台协同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指窗口平台年度内与枢纽平台及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评价,主要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指标体系详见《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
 
  三、评价程序
 
  (一)各窗口平台运营单位自评并提交年度考核材料。
 
  (二)枢纽平台提供各窗口平台年度运营数据,并根据服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给出服务工作评价分值。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各窗口平台过去一年的工作配合情况,按照协同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给出协同工作评价分值。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复核窗口运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服务企业记录等,综合评判确定各窗口平台评价分值,根据各窗口平台得分排序确定评价结果。
 
  四、评价结果
 
  (一)窗口平台年度评价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根据最终得分,排名情况及相应等次如下表:
 

平台得分排名

基地得分排名

考核等次

前6名

前5名

优秀

7-15名

6-12名

良好

16名以后,得分60分以上

13名以后,得分60分以上

合格

得分60分以下

得分60分以下

不合格

 
  (二)年度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窗口平台运营资格,属于“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按照相应程序予以取消,并且3年以内不得再次参与相应的资格认定。
 
  1、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
 
  2、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评价的。
 
  五、材料提交及结果公示
 
  (一)网上申报阶段。各运营单位请登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xm.gov.cn/),按照以下路径进行注册、数据报送:网站首页-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免费注册(法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按照步骤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市工信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对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提出意见,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收到此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资料提交阶段。网上初审通过的窗口平台运营单位,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5月21-22日,工作时间集中收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非矿大厦旁)。
 
  (三)评价结果将在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林巧彬,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兴全,电话:2233621、5116871-537
 
  附件2:
 
2018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
 
  一、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内容包括窗口平台建设情况、服务中小微企业情况、经济效益和协同配合服务情况,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分为示范平台类和示范基地类进行评价。
 
  二、评价标准。评价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示范平台类:
 
  (一)服务需求响应(15分)
 
  1、搭建与中小微企业沟通交流渠道(5分)。建立多种渠道与中小微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主动了解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需求。具备服务热线电话、网站、APP、微信、邮箱、QQ、服务窗口等沟通渠道,每建立一种渠道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
 
  2、精准把握中小微企业实际服务需求(3分)。梳理中小微企业服务诉求,了解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和目标,并及时做出回应,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对接活动。“慧企云”服务商城每记录开展一次服务对接活动得0.5分。本项满分为3分。
 
  3、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收费、公益性服务(7分)。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科学合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收费服务,低收费服务企业数量占到服务企业总数的25%以上,得5分;低收费服务企业数量占到服务企业总数的10%以上、25%以下,得3分;低收费服务企业数量占到服务企业总数的10%以下,不得分。对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每服务10家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为7分。
 
  (二)服务执行(15分)
 
  4、有合理的服务人员和专家资源(5分)。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结构合理,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低于本单位总从业人数的70%,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拥有服务专家资源,能组织专家开展各项服务,得2分。本项满分为5分。
 
  5、有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等(5分)。有基本的服务场地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对接活动得3分;有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为5分。
 
  6、聚集专业服务机构资源(5分)。聚集支撑能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聚齐5家专业服务机构,得3分;每增加5家专业服务机构,增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5分。
 
  (三)服务质量管控(20分)
 
  7、建立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包括:主要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诉处理机制、人员激励、服务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发展规划、年度运营计划等)。鼓励建立规范有序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明确质量管控的各项要求,建立科学的服务流程、推动服务监督和效果反馈。每满足一项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本项满分为5分。
 
  8、线上服务日志填报(10分)。及时通过“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系统上报各类服务数据与季度报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个月服务数据及报表填报工作,得6分,15日前未能完成填报工作的,一个月扣0.5分;积极通过“慧企云”平台开展服务对接,通过培训平台开展培训活动、使用二维码签到(非补录),每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为10分。
 
  9、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做好服务档案及经营总结(5分)。能够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得2分;服务台账清晰、资料保存完整、经验总结报送及时,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本项满分为5分。
 
  (四)服务成效(25分)
 
  10、服务中小微企业户数(以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系统数据为准)。基数为200户,基础分为5分。服务企业户数比上一年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服务企业户数每增长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本项满分为10分。
 
  11、服务对接活动开展情况。举办1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加的服务对接活动(以“慧企云”培训平台数据为准),每举办1场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举办大型活动(200人以上参加的),每举办1场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本项满分为5分。
 
  12、服务用户满意度。基数为80%,基础分为6分。用户满意度低于80%不得分。用户满意度比上一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为10分。
 
  (五)经济效益(5分)
 
  13、营业收入的评分标准: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及以上得3分,小于10%大于或等于5%得2分,小于5%得1分,增长为负数的不得分。本项满分为3分。
 
  14、利润总额的评分标准: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10%及以上得2分,小于10%得1分,增长为负数的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
 
  (六)协同服务(20分)
 
  15、窗口平台与枢纽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进行资源共享,开展协同服务工作情况。
 
  评分标准:窗口平台积极响应枢纽平台和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月、小微企业双创活动周活动,实际参与并举办活动1场以上的,得6分。举办活动参加人员超过100人次或增加举办1场活动的,满足一项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10分。
 
  窗口平台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枢纽平台组织会议培训、服务工作调研考察及其他配合工作的得8分。参与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配合度高的,满足一项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10分。
 
  小型微型企业示范基地类:
 
  (一)基础资源(15分)
 
  1、硬件设施是指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可利用的经营场地(厂房、车间)面积,是反映示范基地空间的规模指数。
 
  评分标准:现有经营场地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得6分,每增加500平方米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为10分。
 
  2、基础配套设施是指示范基地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环保、消防、通讯、网络、绿化及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反映示范基地所能提供的资源支持能力。
 
  评分标准: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能够提供基本服务得2分,提供产品展示、公共食堂、公共宿舍等设施,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本项满分为5分。
 
  (二)基地管理(15分)
 
  3、服务资源是指为示范基地内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聚集支撑能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评分标准:聚齐5家专业服务机构,得3分;每增加5家专业服务机构,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5分。
 
  4、管理团队考核指标。
 
  管理团队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是指示范基地管理团队中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与基地管理团队人员总数的比率。
 
  评分标准:达到70%及以上得3分,小于70%不得分。本项满分为3分。
 
  创业辅导师指示范基地所拥有创业辅导师证书的人员。
 
  评分标准:创业辅导师数量达到3名得1分,增加1名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本项满分为2分。
 
  5、基地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示范基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公开的服务收费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以保证基地持续健康稳定运营,每符合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
 
  (三)服务功能(20分)
 
  6、示范基地服务功能使用情况,企业服务数据以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系统数据为准。
 
  (1)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反映向入驻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基本信息服务。
 
  评分标准:服务入驻企业达到20家次且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达到2次的得2分;服务企业数量增加10家次或开展活动增加1场加0.5分,最高加1分。本项满分3分。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
 
  评分标准:年服务企业20家次得2分,服务企业数量增加10家次加0.5分,最高加1分。本项满分3分。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
 
  评分标准:年组织技术洽谈会或技术对接会2次得2分;组织技术洽谈会或技术对接会活动增加1场加1分,最高加1分。本项满分3分。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
 
  评分标准:年培训100人次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没有本项服务不得分。
 
  (5) 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
 
  评分标准: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得1分;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得1分。本项满分2分,没有本项服务不得分。
 
  (6)投融资服务。提供投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
 
  评分标准:年服务企业15家次且组织融资对接会2场得2分;服务企业增加10家次或组织融资对接会增加1场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本项满分3分,没有本项服务不得分。
 
  (7) 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
 
  评分标准: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没有本项服务不得分。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
 
  评分标准: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没有本项服务不得分。
 
  (四)运营效果(25分)
 
  7、入驻企业数:指示范基地内的企业数目,企业数目的多少反映基地对于创业企业和创业者的集聚能力和服务能力。
 
  评分标准:入驻企业大于30家且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得6分。入驻企业小于30家或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小于80%的,不得分。入驻小微企业每增加5家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为10分。
 
  8、出孵企业数:指发展前景好,规模较大,已经具有了独立生存发展能力而由示范基地内迁出另寻区域发展。
 
  评价标准:每出孵一户企业得1分,本项总得分不超过5分,没有出孵企业不得分。
 
  9、入驻企业满意度测评。通过问卷调查,示范基地内企业对示范基地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测评。
 
  评分标准:基数为80%,基础分为6分。满意度低于80%不得分。用户满意度比上一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为10分。
 
  (五)经济效益(5分)
 
  10、营业收入的评分标准: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及以上得3分,小于10%大于或等于5%得2分,小于5%得1分,增长为负数的不得分。本项满分为3分。
 
  11、利润总额的评分标准: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10%及以上得2分,小于10%得1分,增长为负数的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
 
  (六)协同服务(20分)
 
  12、窗口平台与枢纽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进行资源共享,开展协同服务工作情况。
 
  评分标准:窗口平台积极响应枢纽平台和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月、小微企业双创活动周活动,实际参与并举办活动1场以上的,得6分。举办活动参加人员超过100人次或增加举办1场活动的,满足一项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10分。
 
  窗口平台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枢纽平台组织会议培训、服务工作调研考察及其他配合工作的得8分。参与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配合度高的,满足一项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10分。
 
  附件3
 
2018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对象名单
 
  一、示范平台类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厦门龙尚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

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3

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厦门邑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

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7

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

8

厦门晟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

10

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12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3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14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

15

厦门理工软件评测服务有限公司

16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17

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9

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20

厦门市拙雅科技有限公司

21

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22

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原厦门加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厦门龙之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示范基地类
 

序号

企业名称

1

厦门启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厦门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5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6

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

7

厦门爱爱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厦门电商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

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10

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厦门海基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有限公司

12

厦门市派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13

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4

厦门中达集团有限公司

15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

16

厦门市天下集美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17

厦门青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厦门中高智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