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明确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新政从7月1日起实施。
目前,福州汽车行业对车购税新政的看法大相径庭,有的业内人士认为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减少,也有人认为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增加……消费者被这些不同的看法弄得一头雾水。那么新政实施后,购车者要交的车辆购置税到底是会增加还是减少呢?
车购税税率仍为10% 计算公式也没变
“我看中了一款自主品牌的车,本来想等下半年淡季的时候再买,但销售经理一直发微信跟我说,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现在一辆开票价10万元的车购置税是8800元,7月1日后一辆开票价10万元的车购置税将增加到1万多元。”晋安区的林女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汽车销售人员的说法让她有点“不淡定”。
那么,新政实施后,车辆购置税真的会增加吗?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福州税务部门后获悉,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不变,仍为此前规定的10%,计算公式也没发生变化,因此不存在“涨价”的说法。
在闽侯青口汽车城,多家汽车4S店负责车辆上牌等业务的经办人员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进行了相关培训,“新政实施后车辆购置税将涨价”的言论是错误的,给消费者造成困扰的地方在于计算方法。“之前确实有传言说,新政实施后车辆购置税直接用车辆的含税落地价乘以10%。我们与税务部门沟通后得知,这一说法是错误的,新旧政策中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都是要先除去增值税(4月起税率从16%降为13%)后的不含税价格再按10%的税率计算,即购置税=裸车价格÷1.13×10%(购置税税率)。”青口一家品牌4S店的售后经理徐静青说。
按“裸车价”缴购置税 开票价格不可过低
那么,新旧政策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哪里呢?
记者采访获悉,新旧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区别在于计税价格的依据发生了改变,消费者购车时的缴税标准由原来的官方指导价变成了实际支付金额,也就是俗称的“裸车价”。
7月1日前,国税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当一辆车的实际售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也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车购税。7月1日以后,最低计税价格将取消。由于当前乘用车市场优惠力度较大,不少车型“裸车价”要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尤其是豪华品牌的指导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偏离较大。这样一来,依据购置税新规,消费者可以按照“裸车价”交税。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发票上的金额越低,实际缴纳的购置税就越少呢?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但这并不意味着购车发票开具的金额越低,消费者所缴纳的购置税就越少,因为法规的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倘若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将按照最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福州目前汽车市场的表现来看,依照开票金额征收汽车购置税的车辆,基本上计税金额都高于国家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加价购买了某款车,那么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要比国家标准多,如果买的车价格较优惠,实际缴纳的购置税将降低。例如,一款车的官方指导价为12万元,终端售价为10万元,按照现在的纳税标准应缴纳12÷1.13×0.1=1.06万元的购置税,新规实行后则需缴纳10÷1.13×0.1=0.88万元(目前增值税税率为13%)。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购买车辆的开票价格明显偏低,那么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则以国家规定的最低税额为准。至于今后在纳税人申报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如何核定计税价格,目前尚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