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等8家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建站申报的通知
厦市监知保〔2020〕1号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设立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知保〔2019〕9号)要求,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建站申报。
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8家单位的建站申报,希望建站单位按照《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设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抓紧落实,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本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取得成效。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