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同安区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如下:
附件1:同安区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
二、扶持对象及政策内容
对注册地、税收缴纳在同安区且属于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高于贷款放款时点一年期LPR的,按后者的50%计算;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贷款放款时点一年期LPR,按前者的50%计算。
注: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见附件二)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银行贷款材料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材料。
1、贷款合同
2、贷款放款凭证
(三)收入等相关材料
企业属于本条款困难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70%以上的相关材料。
1、20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2019年财务报表(须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
(四)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三)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说明》
注: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图片或PDF格式进行上传。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收款收据,按要求签章后与前述五项材料一并送至收件地址。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区财政局配合做好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扶持资金由区工信局从本年度安排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按规定审批列支。
申请企业通过同安会计学会平台(网址:www.takjxh.com),提交“企业用户”注册申请,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政策申报”界面,按要求逐步完成线上申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企业,企业可登录同安会计学会平台查看详情。
纸质收件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0592-7030689,0592-7020486
注:线上申报网站目前处于内部测试阶段,正式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五、行业主管部门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会展和住宿行业)
区工信局(负责餐饮、批发零售、外贸行业)
区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影视行业)
六、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6月15日。
七、其他
(一)为便利企业申报,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申请采用网络线上收取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登陆网站打印相关材料,按要求签章后送至收件地址。
(二)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企业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扶持资金,或违反规定重复、多头申报享受财政扶持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三)本细则相关内容如与后续市级出台的相关扶持申报细则不一致的,以市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