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公布2014年鼓励参加的境外展览会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境外展览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优化我市出口市场和商品结构,根据《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参加境外展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商务[2013]号99号)文的精神,现公布2014年鼓励参加的境外展览会目录(详见附件1、2)。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鼓励竞争,特补充以下事项:
1.一个展会有多家组展机构的,由一家组展机构(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根据组展规模和历年组展情况确定)负责设计展位统一标识(插牌和部分展具等),布展方案报市商务局审定,我市组织的展位均使用统一布展方案。
2.以往确定的新兴展项,参展企业可继续享受原有的扶持政策,未列入2014年目录的展项不再给予公共布展费补助。
3.申请公共布展费补助和企业展位费补助应提交展区展位现场录像材料。
4.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鼓励参加的境外重点展会
2.2014年鼓励参加的境外新兴展会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4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一、二.xls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