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拟补助企业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3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补助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核实、相关部门审核审查等环节,经研究,拟对新视电子(厦门)有限公司等164家企业二季度增产增效用电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3日至11月29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实名向市工信局进行反映或举报。
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0592-2896760
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5
传真:0592-2896764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9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