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平台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等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
4.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2-2893334
举报邮箱:fggjc@xm.gov.cn
举报信函: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发改委高技术处,邮编361018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严格保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