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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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引进国外智力成果(以下简称“引智成果”)的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表彰引智先进单位,根据《厦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建立与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4年度厦门市级引智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实体单位,持有企(事)业法人执照。
2. 有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备较强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以及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
3. 通过聘请国(境)外专家和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等形式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先进管理办法等经专家鉴定具有推广价值的。
4.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已达一定规模,对本地经济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与示范作用。
5. 得到政府和主管部门重点支持,地方财政投入已达到一定规模。
曾经获得市级和国家级“引智基地”或“引智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不在评审范围。
二、 申报材料
1、《厦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请表》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
2、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引智工作开展情况及引智成果情况,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情况的PPT格式文档,幻灯片张数不少于10幅不多于30幅。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市外国专家局。届时,我局将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单位性质授予“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引智成果示范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奕新
地 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512室
电 话:5366613
电子邮件:wzj@xmrs.gov.cn
联系电话:5332250,联系人:洪凌晨(厦门市信息化局)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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