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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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验收抽查工作的函》(国科农技字〔2015〕4号)要求,2013年立项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期。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盖章)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处802室(联系人:方舒玫 联系电话:2021871),电子文档发送至fsm@xmsti.gov.cn。
应提交纸质项目验收材料包括:
(1)《国家星火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下达文件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需附设备费支出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购置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费渠道);
(5)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6)属市科技局委托监理的项目,须有监理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情况意见;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涉及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关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享受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减免或纳税证明、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发表的论文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项目实施的材料。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7月22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