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活动将于11月24日—12月5日集中收取前期网络申报系统初审通过企业递交的纸质材料。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提交材料,特将通知中的一些要求说明如下:
一、准备的资料
1.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表
凡是初审通过的企业都可以进入申报系统下载此表(表内已包含之前申报时企业所填内容),打印好后请记得盖章;
2.企业发展状况表
该表可登陆申报系统下载,企业自行填写好内容后打印并在规定位置盖章;
3. 2012年和2013年企业审计报告完整版复印件和2014年9月的企业内部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审计报告的封面请盖章,内部三张报表均要盖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请记得盖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请记得盖章;
6.2012年和2013年企业国、地税的完税证明和2014年1—9月的国、地税完税证明
上述完税证明须分年度开具,每一张均要有税务部门和企业的盖章;
7.奖励、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上述7项材料均应准备2份,请按照上述所列材料的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做成两本所附资料一模一样的申报材料,然后盖上骑缝章。
纸质申报材料请记得装订成册。
二、携带的资料
本年度考核认定活动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到中小企业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第一大点所提到的两本纸质申报材料;
2. 2012年和2013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5. 2012年和2013年企业国、地税的完税证明原件和2014年1—9月的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三、提交时间和地点
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11月24日—12月5日(集中收件);收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收件。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9号窗口(非矿大厦旁)。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过期不再接收。
四、联系咨询
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
联系人:陈明钦、张颖欣,电话:2218117、2206315,传真:2218317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兴全,电话:2237763,传真:2219236
五、重要声明
近期,我单位发现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在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中,打着其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及我单位熟络的名义,承诺帮助企业在申报考核认定中提高通过率,以及将来帮助企业获得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支持(即厦门市成长支持资金)等一条龙服务,诱导企业接受有偿服务。该行为给我单位造成恶劣影响,为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维护我单位及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单位郑重声明: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市经信局授权、我市唯一从事成长型中小企业考核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机构;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唯一协助中心做好相关政策咨询、辅导、申报工作的协会。此外,市经信局未授权或指定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为企业提供申报咨询和项目材料编写等有偿服务,请企业不要轻信某些中介机构误导,谨防上当受骗。
中心和协会在从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评认定的申报辅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在咨询、申报过程中对中心、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或发现工作人员变相向企业索贿、受贿或诱导企业接受所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服务等违法、违规等行为时,可直接向中心投诉、举报。鼓励企业实名投诉、举报。如不便实名,建议留下电子邮箱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投诉,以便我们进一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企业对投诉事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存异议,欢迎向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方式: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237226
电子邮箱:xm968871@163.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邮编:361004
厦门市经信局企业处:2896787
厦门市经信局监察室:2896855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楼
邮编:361012
(资料整理: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