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评信费用补贴的通知
厦中小企协〔2015〕2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补充通知》(厦经信企业[2015]36号)的要求,参加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向评信机构缴交评信费用后,可在考核认定活动结束后获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的全额补助。受市经信局的委托,由我会具体办理本年度考核认定活动评信费用补贴申请和发放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活动,且有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中小微企业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企业只需准备一张收款收据(我会只收收款收据的第二联,企业无需提供评信公司开具的发票及复印件、合同等其他材料)。请下载本通知附件,自行编制收据号码后,用A4纸打印出来,根据参考格式的要求,用黑色水笔手动填写空白项目,并确保字迹清晰,项目填写完整。金额请根据评信机构开具的发票金额填写,并在对应位置加盖公章(不是财务章)。请勿提交企业日常使用印刷好的收款收据。
三、申请时间
2015年7月6日-8月6日
四、收款收据提交地点
请将上述收款收据邮寄或直接送至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禾祥西路517号2楼(开元街道公交车站后,85度C面包店楼上)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颖欣、陈明钦 电话:2206315、2218117
由于申请补贴的企业较多,我会将在收到收款收据后尽快安排转账,还请各企业耐心等待。
附件:收款收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