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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外迁,政府将给予“安家费”。昨日,湖里区副区长刘琦龙解读《湖里区促进工业搬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今年元旦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湖里工业企业外迁有两种方式,一是迁至岛外,二是迁至市外。其中,迁至市外企业购买厂房,可享受厂房总价的20%奖励。
搬迁方式 迁至岛外或市外
刘琦龙说,作为特区发祥地,湖里区依托工业快速“成长”,工业总产值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工业总产值最高时达到全市的45%。
但是,如今岛内寸土寸金,不适合部分工业企业继续“呆着”。所以,工业企业外迁是一种趋势。《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纳税及生产基地在湖里区的工业企业或厂房业主。
根据《办法》,湖里的工业企业外迁,制定了两种方式。第一是企业外迁至岛外的工业园区,奖励办法按照2013年实施的《厦门市促进岛内工业企业搬迁岛外暂行办法》进行。
第二种方法是外迁至市外,也就是位于安溪的厦门泉州经济合作区湖里园(简称“湖里园”)。“湖里园”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2000亩,拟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启动区通用厂房已于2014年7月24日开工建设,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力争今年上半年完工并交付使用。
奖励措施 买厂房按总价20%奖励
刘琦龙重点对搬迁至市外的企业条件和奖励办法进行解读。
对符合《办法》规定,搬迁入驻“湖里园”的工业企业或厂房业主,《办法》按照条件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购买厂房方面,按该企业购买园区厂房总价的20%予以奖励;自建厂房,按该企业购买园区土地的金额及建安成本计算得出的综合成本(不超过天地公司代建成本)予以20%的奖励。
未经区政府批准成片改造的厂房业主,按该业主购买园区厂房总价或购买园区土地的金额及建安成本计算得出的综合成本(不超过天地公司代建成本)予以25%的奖励。
经区政府批准成片改造的工业园区内的厂房业主,按该业主购买园区厂房总价或购买园区土地的金额及建安成本计算得出的综合成本(不超过天地公司代建成本)予以30%的奖励。
此外,还有搬迁奖励。按该企业或厂房业主搬迁的上一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的同等金额予以奖励。
入驻条件 产值税收、投资强度有指标
不过,想入驻市外的工业园区,不是想来就能来。企业必须在产值税收、投资强度方面符合条件,才能入驻。
在产值税收方面,购买整栋通用厂房的企业,年产值必须不低于1000万元,分层购买厂房的,每层年产值必须不低于200万元;对厂房有特殊要求,需申请购地自建专用厂房的企业,项目年纳税总额不低于10万元每亩。
在投资强度方面,购买厂房的企业项目总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元,购地自建项目的企业总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2000元(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申请入驻企业必须在签订厂房定购意向书或购地意向书之日起2个月内在园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入驻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强度的50%。否则,取消其购房或购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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