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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网约车奖励促销需提前10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1 10:13:1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交通部:网约车奖励促销需提前10日公告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车辆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对于运价管理,《管理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约车经营者要合理确定运价结构和水平,实行明码标价。《管理办法》还对网约车经营者低价倾销和奖励、促销等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方案向社会公告。(记者庄胜春刘会民)(来源:央广网)
 
  正起草专车管理办法:鼓励打车软件有序发展 欲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
 
  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我部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交通部网站)
 
  已成立出租车行业改革小组 将出台新的行业管理政策
 
  关于出台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关于出台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对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国家标准。一是2011年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分别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二是2013年出台了国家标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其中对于出租汽车运输车辆、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运输安全都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规范;三是2014年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于保障乘客等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两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加剧了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抓紧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密切配合,推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尽快出台。
 
  加强收费公路管理 减轻运输企业税负
 
  与此同时,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关于改善公路货车司机生存状况的建议作出答复,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政策,规范和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将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使交通运输企业相应的外购支出纳入抵扣范围,减轻其税负水平。
 
  关于减轻公路货运税费负担方面,交通部指出,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均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了公告牌,公示了收费单位、标准、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各省级人民政府也通过网站等载体,全面公示了本省行政区域收费站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交通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各地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
 
  二是2012年,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推开以来,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为帮助企业尽快适应税制改革要求,财政部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企业辅导,随着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的扩大,以及企业逐步适应增值税制度的要求,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水平已表现出逐步降低的趋势。
 
  下一步,交通部将结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政策,规范和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将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使交通运输企业相应的外购支出纳入抵扣范围,减轻其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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