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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7月15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5/7/14 9:31:07
来源:厦门日报

  医生在指导患者进行口腔CT检查。7月15日以后,口腔CT的检查价格也将下调。

  《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第一阶段)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详见本报7月1日A07版)。本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包括:取消医用耗材加价(按实际进价销售);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部分手术项目价格和诊察费价格;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执行一级医院诊察费价格和注射费等相关价格。涉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57项,调整前后总体价格水平基本持平。同时出台降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多项深化医改配套政策。

  为方便广大市民,现将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市发改委:12358、2893325、2893321;市卫生计生委:2058120、2051528;市人社局:12333。

  【相关】

  口腔医院积极配合价改做好宣传

  《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价改方案》)定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为确保市民及时准确地知晓医改信息,口腔医院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患者宣传医疗价格改革方案,助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让患者明确消费。

  据介绍,收到《价改方案》及相关文件后,口腔医院立即召开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传达政策并及时培训。同时,在院内公告栏、各楼层宣传栏及导诊台、楼层电梯电视等显眼位置公布价改方案的具体内容,还通过院内网络等平台发布价改信息,向市民患者发放价改宣传折页。

  《价改方案》提出了价改方案遵循的思路,解读了价改的两个重点:第一,“两降两升”: 实行耗材零差率,公立医院使用耗材按进价计费;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取消相关激光片价格;调高部分使用耗材较多的手术类价格;调高部分体现技术能力的诊察费价格。第二,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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