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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将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但个体工商户暂不参与此项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国地税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提醒企业注意相关事项。
10月1日起,原先企业登记时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将只需通过一次申请,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发放。企业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换照业务均无须缴纳任何费用。(陈泥 刘启国)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