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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日前已联合发文,将本年度的专项经费分配下达各地。省物价局要求进一步抓好民生价格信息发布的监测布点、信息采集、数据审核、信息发布等环节的工作,在民生价格信息发布的内容、渠道、形式、方法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在巩固现有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基础上,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加大力度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增容、扩面”工作,在8月30日前,各设区市要设置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点9个以上,其中食品类监测点(超市和农贸市场)4个以上,药店2个以上;每个监测点采集商品品种数量平均30个以上,其中食品类价格每日采集。定期发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品种不少于3大类50种。(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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