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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福建省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5-2016年)》,将优先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医院建设,对列入第一批小城市培育试点的15个中心镇二级医院给予支持。
在筛选条件方面,重点支持服务人口多、医疗资源缺乏、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以及部分人口集中的新区,业务用房不足、功能分区不合理、常年病床使用率在8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在资金筹集方面,省里编制建设方案,明确支持范围、建设重点和管理要求,安排补助资金。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原则上按新建2500-3000元/平方米左右、改造1500元/平方米左右测算工程综合造价,建设资金来源由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共同承担,列入本方案的项目按规模标准和项目造价标准核定投资规模,实行分档定额补助。(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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