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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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信部门:
为有效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时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继续获得金融机构流动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应急资金保障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5]5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链维系情况。当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时,要牵头联系债权银行和企业,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协调相关工作事项。
二、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需要采取临时措施的省内关联性强的工业龙头企业,发生还贷困难时,可通过市经信局向省经信委按《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运行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业[2013]29号)规定申请扶持。
三、小微企业出现还贷困难时,可按照《厦门市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厦财企[2015]23号)规定向市经信局申请扶持。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1月12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