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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承接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这意味着这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的审批,以后在厦门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了。该工作将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有望于今年12月底前正式启动受理。
今年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加工贸易许可、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等,涉及工商、卫生、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领域。
根据《分工表》,厦门片区承接实施的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32项由厦门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其余221项涉及行业技术支撑事项,通过信息化系统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由厦门片区管委会出具行政许可证书,实现“办事不出区”。
据了解,目前,各承办部门正在制作规范的办事指南,预计今年11月底前完成此次承接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今年12月底前正式启动受理。
接下来,厦门片区管委会将进一步梳理本片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等,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张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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