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区开展企业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6/3/8 9:52:33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海沧区开展企业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公告
 
  根据《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企业人才住房补贴将于近期开始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申请受理地点
 
  海沧区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海沧分市场)6楼611室。
 
  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公交“未来城堡站”下车。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符合《办法》第四条,即入选市购(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愿意选择在海沧购(租)房的,提出再补贴申请,应提供《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人花名册汇总》(电子版)、《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购(租)房合同、居委会居住证明、市批复、公示内容、公示结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及人才申请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包含《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人花名册汇总》(电子版)、《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在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评审表复印件(非本省评审的须提供经厦门市职改办确认的证书或审核表)、结婚证、户口薄、纳税证明、任职证明、购(租)房合同、居委会居住证明、能证明自己能力、业绩及贡献的相关证书、公示内容、公示结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属“海沧区拔尖人才”者还需提供表彰文件。
 
  3、按《办法》第七条申请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人花名册汇总》(电子版)、《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劳动合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租房合同、居委会居住证明、公示内容、公示结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由企业统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主创业的博士需提供《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营业执照、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海沧博士俱乐部成员证明、租房合同、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个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办法》,确认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申请表》(请勿调整表格及字体),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核查申请人条件,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签章后,由企业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受理。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办法》出台(即2012年6月11日)后在海沧购房,且属唯一房产,方可享受购房补贴。享受补贴期间,该房产不得上市交易。   
 
  3、《办法》第五条所指的“新设企业”是指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工商注册并缴纳税收,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4、申请阶段购房或租房补贴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受理咨询电话:6896226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