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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2015年福建省各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鲜“出炉”,海沧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0元,位居全省第一,连续十年领跑全省。
“在家乡开办农家乐,和家人相聚的时间多了,收入比以前在外打工时更是大大提高。”借着东孚美丽乡村建设的契机,去年,村民蔡陆顺返乡开办了“杨厝66号农舍”农家乐,生意红火,尤其到了节假日,蔡陆顺更是忙得不亦乐乎。
“杨厝66号农舍”给蔡陆顺带来的经济效益仅仅是近年来海沧区农民增收的一个缩影。除了经营性收入外,集体经济项目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提高也让海沧农民的钱袋子不断鼓起来。
在业内人士看来,海沧农村居民的持续增收,得益于海沧区委区政府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紧紧围绕“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不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早在2014年,海沧区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以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为突破口,统筹规划集体经济项目用地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总结推广霞阳、温厝等成功经验,通过国企代建等方式开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立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与此同时,海沧区为农民搭建就业平台,对企业招聘本地农民给予补贴;大力开展农民就业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实行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资金保障机制,扶持农民创业,加快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依托区属国有企业,在建设项目时优先招收本地村民,增加村民工资性收入。
此外,海沧区还鼓励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指导和扶持全区7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重点扶持福满农庄、绿院花卉、囷翔等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重点推进大曦山现代智慧型都市农业示范基地、青礁院前城市菜地、天竺山林下种植等产业发展;引进兄弟地区民宿发展经验和管理理念,鼓励农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等发展农家乐、民宿,增加经营性收入……这一系列的强农惠农富农措施拉动海沧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海沧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沧区正在酝酿《扶持发展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今年将以“一村一策”模式推进“党建富民强村”集中攻坚计划,将村财收入(不含补助)20万元以下的10个村居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力争全区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增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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