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厦门优质品牌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即日起组织开展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厦门优质品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对品牌带动工作高度重视。福建名牌产品以省政府名义颁发,厦门优质品牌以市政府名义颁发。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品牌扶持政策。
二、市质监局(市评价办)将对创牌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创牌企业将列入我市名牌企业滚动培育计划名单,对获牌企业进行多渠道宣传。每年开展的公益诊断、质量奖企业经验分享会、质量管理公益培训等活动将优先考虑创牌企业。
三、坚持企业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如企业在争创过程中发现假借申报工作进行的任何收费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到公正性的行为,请及时向市质监局(市评价办)反映。
四、按时保质做好申报工作。受理时间将于5月10日截止。各有关企业应根据有关要求及程序,认真组织、积极争创,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条件、时间要求等详见《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厦门优质品牌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表单及填报说明详见《申报2016年度名牌产品相关表单及注解》(附件2),可从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xmzjj.gov.cn/zhtlm)“品牌带动”专栏中下载。
五、我局预计将于4至5月份组织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市质监局(市评价办)拟于4月20日上午8:30在市质监局(湖滨南路170号)七楼五号会议室召开省、市名牌申报讲解培训会,对品牌政策和省、市名牌的具体申报要求进行详细讲解。有意申报的企业可派1至2名具体经办人员前来参加。参会回执(附件3)请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发至市质监局质量处邮箱:1437463613@qq.com。
七、申报企业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市评价办咨询。联系人:余金(福建名牌产品)、柯文勋(厦门优质品牌)、廖博超;联系电话:2699823、2699845、2699884;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605、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