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厦门市外国专家“白鹭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厦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外国专家“白鹭友谊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决定开展2016年度厦门市外国专家“白鹭友谊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应聘(邀)在我市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农业、教育、科研、医药卫生、财政、金融、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
2. 已获得“白鹭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一般不再参加该奖项评选。
二、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专家,可申报参评2016年度厦门市外国专家“白鹭友谊奖”:
(一)传授农业新技术,介绍先进管理模式,引进或者培育优良品种,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企业技术进步提出重要建议,传授新工艺、新配方、新方法,解决技术和管理等关键问题,或者填补国内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关键技术,为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或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向我市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三、申报材料
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候选外国专家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白鹭友谊奖申请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申请表格请到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外国专家栏目下载中心下载。
(二)可另附外国专家事迹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七份,如材料较多,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三)护照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四)专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2张;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并插入《白鹭友谊奖申请表》中。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ly@xmrs.gov.cn,邮件主题请以“单位名称-专家姓名-2016白鹭友谊奖”命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在《白鹭友谊奖申请表》“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评奖:我局将按规定组织成立“白鹭友谊奖”评审委员会,审议评估申报材料。评审过程中,我局将组织人员赴相关单位,对申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评审结果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我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申报单位。
(二)授奖:荣获“白鹭友谊奖”的外国专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行授奖仪式,颁发厦门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5366613
附件:白鹭友谊奖申请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附 件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