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及工作地点
(一)人员管理:本次招聘的组织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翔安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调配。
(二)工作地点:翔安区总工会及各镇(街)工会联合会。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正在接受政纪党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热爱工会工作,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调整安排;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最高
年龄
|
性别
|
最低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01
|
组织员
|
1
|
35岁
|
不限
|
普教
本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
|
厦门
|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
02
|
组织员
|
2
|
35岁
|
不限
|
普教
本科
|
会计与
审计类
|
厦门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03
|
组织员
|
2
|
35岁
|
不限
|
普教
本科
|
不限
|
厦门
|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
说明:
1、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9月7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1年9月7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普教本科指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翔安区总工会(翔安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7889561,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照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考核。考核人选由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
七、其它事项
1.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2.本次招聘工作由翔安区总工会组织实施,翔安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邀请翔安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总工会网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翔安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
2016年8月18日